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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2-09-24 21:09:06作者:会知网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实际招收硕士研究生4161名,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30名,单独考试7名。2023年各专业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数、推免生录取情况及生源情况作相应增减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近三年取得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CET-4)成绩≥425分,并修完本科相应专业主干课程8门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我校在临床医学、管理学学硕相关专业、护理硕士及教育硕士相关领域接受单独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六)接收推荐免试生:

1.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我校其他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须按我校通知的规定时间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复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1. 报考点网上确认时间:

2022年11月上中旬,具体时间由报名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求,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三)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的补充规定:

1. 报考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江苏大学”报考点,选择其他报考点无效)。

2.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

对单独考试考生及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的考生,考生在报名前需提交相关材料供我校审核。

对单独考试考生:考生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须注明“单独考试”)、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及正文)或者业务骨干证明(需中级职称或以上)。

对同等学力身份考生:考生需提供近三年取得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CET-4)成绩单(成绩≥425分),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修完本科相应专业主干课程8门以上课程学习证明。

考生需将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按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以“报考专业+姓名”(例:护理张三.pdf)命名,发送至邮箱:yzb@ujs.edu.cn。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

其他考生按专业目录备注栏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准予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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