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会知网—教育招生考试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兰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2-09-24 09:28:39作者:会知网


一、招生人数

兰州大学2023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5200人(各种考试方式、学习形式、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之和),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习形式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2023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2023年分专业招生人数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二、推免生

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请从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推荐免试”栏目中查询。

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专业为除工商管理(MBA,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MPA,专业代码125200)、会计硕士(MPAcc,专业代码125300)以外的其他各招生专业,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我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或兰州大学2023年拟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兰州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见兰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内容,下同)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须满足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5.报名参加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口腔相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报名参加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护理学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其中应届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往届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四)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及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兰州大学的网上报名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2年11月10日前向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yzb@lzu.edu.cn)提交学历(学籍)认证PDF或JPG格式电子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码+姓名”。对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且未提供相关认证文档的考生,将不准予考试。

因此,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才准予参加考试:

(1)普通高校及成人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其中往届在职人员的工作单位和户籍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兰州大学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报考点选择及网上确认要求

1.报考我校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工作、户口所在地或学习单位所在地省(区、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2.报考我校单独考试方式以及音乐专业(专业代码135101)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按照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选择兰州大学报考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确认。

3.网上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网上确认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以考点要求为准。

4.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为您推荐

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部分国家专项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2022-09-24 09:27

南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华大学2022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677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4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人,2023年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022-09-24 09:26

复旦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复旦大学本年度全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7500名左右(包括考试招生和推免招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2022-09-24 09:24

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章程

我校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院、学科和专业招生人数为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的人数(由于教育部2023年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此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2022-09-24 09:22

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

广东财经大学地处全国经济最发达、最活跃的地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域。学校践行“厚德、励学、笃行、拓新”的校训,秉持“习礼乐文,精于术业”的办学理念,彰显“湾区导向、价值引领、商法融合、实践创业、多元协同”的办学特色,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具有良好思想道德、科学精神、人文素养、专业知识和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

2022-09-24 09:18

上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上海大学将努力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2022-09-24 09:16

加载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