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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

更新时间:2022-09-24 09:18:01作者:会知网


广东财经大学地处全国经济最发达、最活跃的地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域。学校践行“厚德、励学、笃行、拓新”的校训,秉持“习礼乐文,精于术业”的办学理念,彰显“湾区导向、价值引领、商法融合、实践创业、多元协同”的办学特色,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具有良好思想道德、科学精神、人文素养、专业知识和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广东乃至华南地区财经政法人才培养高地、现代服务业与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研究重地,教育部新商科智慧学习工场(2020)(A)项目试点院校(2021年),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高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广东省“绿色学校”,是华南地区就业前景最好大学之一。

发展历程

学校始建于1983年,原名广东财经学院,起始办学层次为本科教育;1985年更名为广东商学院,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3年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2021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广州和佛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275亩,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31000多人,其中研究生3000多人。学校已经建设成为一所学科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效益显著、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较高的财经类院校。

学科特色

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同发展,大力发展新文科、新商科、交叉学科。应用经济学是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省级优势重点学科和“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工商管理和法学2个一级学科是省级优势重点学科和“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理论经济学是省级特色重点学科,数字经济学2021年获批新增为“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2021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应用经济学排名在全国前20%;工商管理位居全国前30%;法学和理论经济学位居全国前30%-40%;外国语言文学位居全国前40%。

学校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设计学、数学等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英语语言文学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拥有金融、税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法律、出版、计算机技术、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艺术、翻译、应用统计、国际商务、新闻与传播等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区位优势

广州校区位于广州国际会展中心、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和华南电商总部区,与中国三大CBD之一珠江新城、广州金融核心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城、赤岗领事馆区、长洲文化旅游风景区等城市重要发展区相邻。

佛山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旅游经济区,是珠三角地区不可多得的一块生态宝地,森林覆盖率达80% ,山水相连,自然环境优美,交通发达,是莘莘学子潜心求学的理想之地。

粤港澳大湾区内世界级的产业集群体系为研究生们提供了广阔的学习、研究和实践机会。

人才培养

研究生培养坚持“商法融合、实践创业、多元协同”的办学特色,育人成效显著。研究生参加学术、科技竞赛活动成果颇丰,荣获“挑战杯”全国一等奖等省级以上竞赛奖项、荣誉奖励60余项。67篇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选国家级案例库,16篇被评为全国优秀案例;5篇论文被评为全国优秀专业硕士学位论文;70余人考取境内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培养了“全国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骆娴等众多优秀研究生。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成果丰硕,荣获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优秀教育成果奖9项。

学校现有33个省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38个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成立了广东财经大学创业园区,采取项目化引导、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模式,成为创业团队的“实验室”与“孵化器”。

国际交流

学校积极推进办学国际化发展,着力构筑应用型高端人才国际化培养平台,与亚洲、美洲、大洋洲、欧洲、非洲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70多所高等院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进实施近60个国际化教育项目,其中包括:(1)与澳大利亚西澳大学、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德国欧福大学、挪威商学院等国外名校的双硕士项目;(2)与南非开普敦大学、澳大利亚科廷大学、英国东伦敦大学的博士生联合培养项目;(3)在“广东财经大学海外实践教学平台”德国基地、新西兰基地、阿根廷基地和意大利基地开展的暑期创新创业教育或美育拓展活动;(4)与Each Future Cultural Network等共同组织的赴美带薪实习项目。

专项计划

为培养“知湾区、懂湾区、爱湾区、服务湾区”的高级专门人才,学校立足粤港澳大湾区的优势资源,与港澳地区高校、广东省研究生培养基地和创新企业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入校后,有机会进入专项计划培养,实现产、学、研的良性互动,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创新性、复合型的高层次人才。

学制、学费、住宿费和奖助体系

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学制、学费和住宿费(2023级)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学制(年)

学费标准(年)

各学术学位

全日制

3

8000元

金融

全日制

2

28000元

非全日制

3

60000元

应用统计

全日制

2

18000元

税务

全日制

2

18000元

国际商务

全日制

2

18000元

保险

全日制

2

18000元

资产评估

全日制

2

18000元

审计

非全日制

3

50000元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3

18000元

法律(法学)

全日制

3

18000元

翻译

全日制

2

28000元

新闻与传播

全日制

3

18000元

出版

全日制

2

18000元

计算机技术

全日制

3

16000元

工商管理

全日制

2

28000元

非全日制

3

56000元

公共管理

全日制

2

18000元

非全日制

3

27000元

会计

全日制

2

28000元

旅游管理

非全日制

3

32000元

艺术(广播电视)

全日制

3

28000元

艺术(艺术设计)

全日制

3

28000元

以上各专业就业方式均可以为定向或非定向。住宿一般为4人/间,按床位收取,每人每学年住宿费不超过1600元,具体以广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3级)

为完善研究生教育保障和激励机制,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积极性,学校设立多种奖助学金。奖助体系见下表。

奖助项目

比例(覆盖人群)

金额

备注

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的3%-4%

20000元/年

标准学制内可申请

学业奖学金(分三等,标准学制年限内基本保持不变)

10%

一等:10000元/年

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标准学制内可申请

20%

二等:6000元/年

50%

三等:3000元/年

境外学习奖学金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境外攻读学位且获得双方学位者给予其境外学费6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短期学习项目根据当年具体项目和规定组织实施

在校期间参加学校国际交流合作项目,赴境外高校学习者有资格申请

研究生先进个人

5%

500元

标准学制内可申请

优秀成果奖

研究生在校期间,以“广东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成果

500-50000元

标准学制内可申请

优秀研究生干部

学校研究生会人数的20%;培养单位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3%

500元

评选期内担任主要干部且任满一届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

约5%

1000-5000元

毕业年级可申请

考取博士奖励

全日制研究生

5000元

考取博士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优秀毕业生

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

800元

毕业年级可申请

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6000元/年

标准学制内可申请

研究生“三助”酬金

全日制研究生

按学校最新政策执行

标准学制内可申请

特殊困难补助

全日制研究生

2000-3000元

由本人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根据相关政策执行

根据相关政策办理

备注:具体奖助项目设置和参评办法见《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学校有权根据国家和上级政策适时调整。

报考条件

一、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和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翻译、新闻与传播、出版、计算机技术、会计及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所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5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已独立公开发表与拟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条件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学校不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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