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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更新时间:2022-10-22 20:22:38作者:西南财经大学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再准予考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考生在网上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材料要求如下:

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

5.考生初试成绩由学校统一通知。  

(二)复试

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网上确认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1.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学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确定各专业、方向和各专项计划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培养单位可在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和培养单位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预计为2023年4月。  

3.复试内容:复试一般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会计、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还将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4.复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上线生源较多的专业,学校将在教育部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复试差额。  

5.加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等专业学位类专业的可以不加试。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后一周内与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进行审查。  

八、调剂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录取

(一)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查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当按规定事先书面向学生所在培养单位请假。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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