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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更新时间:2022-10-22 20:13:17作者:贵阳学院


学校概况

1902年,北京大学首倡者李端棻先生创立贵阳公立师范学堂,后更名为贵阳师范学校;1984年,贵阳市人民政府创办金筑大学;1985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贵阳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9月更名为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由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金筑大学合并组建贵阳学院,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9年,贵阳师范学校并入贵阳学院,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型、应用型地方高校格局。2010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接受教育部审核评估,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学校坐落在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校园规划面积1350亩,建筑面积57.35万平方米,学校设有17个专业学院和一个继续教育学院,涵盖了理、工、经济、管理和教育等10个学科门类,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小学教育),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生物工程),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建设项目专业5个。

贵阳学院是全国首批创新创业教育典型案例高校,是全国第四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有国家级众创空间等国家级科技服务平台5个;省级以上科学研究或科技服务平台30余个。其中有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1个(泰国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阳明学与黔学研究院);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贵州省山地珍稀动物与经济昆虫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中心两个(贵州省果品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贵州省山地生物资源保护与高校利用工程研究中心),省级科技创新基地2个(贵州省农产品加工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科技创新基地、中药材采后加工与绿色防控技术创新基地);省级协同创新中心两个(贵州省果品加工、贮藏与安全控制协同创新中心、贵州省山地特色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院士工作站1个(贵州省贵阳学院院士工作站),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2个,贵州省“十大”社科创新团队2个,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近5个。现有省级以上各层次专家学者/人才称号教学科研人员70余人次,其中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二级教授6人,贵州省省管专家8人,贵州省“百层次”人才2人,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带头人8人;另有其他数十人获得省政府津贴、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贵州省青年科技奖、贵州省创新人才奖等专家荣誉称号。学校建设有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189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2.0亿元,图书馆馆藏中外文纸质图书100万余册,电子书籍200余万种,数据库资源60个。

学校现有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II类学科群2个(“大生态与大健康学科群”、“哲学与文化传承创新学科群”),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2个(生态学、哲学)、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个(生态学)、省级重点学科8个。现有51个专业面向13个省招收本科生,2个一级学科和5个专业学位类别近20余个招生培养方向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1000余人,硕士研究生307人。学校现有教职工97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730余人,有博士学位的200余人,教授、副教授44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近240人(含兼职),可满足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学校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泰国加拉信大学、台湾彰化师范大学、朝阳科技大学等71 余所境外高校达成教育交流与办学合作协议,已经建立起了交换生、语言生和学历生三个层次的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留学生国别已涵盖来自亚洲、美洲、非洲和欧洲的二十余个国家。

学校坚持“突出实用、服务本地”的办学指导思想,注重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在以创新创业能力塑造为重点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以应用为主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创新、以“阳明学与黔学”研究为重点的服务地方文化传承创新等三个方面初具特色。

“十四五”期间,学校明确为创建以数字科技为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依据学校总体办学定位,学校确定的发展目标定位为:建设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型、应用型地方高校;办学类型定位为:教学型、应用型高校;办学层次定位为: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保持适度规模的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服务面向定位为:立足贵州,面向西部,辐射全国,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人才培养总目标为: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适应新时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人文情怀、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招生专业及人数

(一)我校2023年计划在2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哲学、食品科学与工程;5个专业学位类别:生物与医药、电子信息、体育、教育、国际商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将根据学科和各专业情况进行安排。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2023我校规定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 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填报考生身份为下列任一类:

①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注: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尤其注意考生本人联系方式保持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事关个人的招生重要资料邮寄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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