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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历年各省录取分数线_吕梁学院招生政策

更新时间:2022-10-10 11:47:30作者:会知网


第六章  学历证书

第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吕梁学院毕业证书。本科生达到吕梁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吕梁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激励保障

第十二条 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2022年起,学校向西安交通大学遴选本科生进行培养,每年秋季学期遴选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三年级优秀本科生到西安交通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交流学习。

第十三条 为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贯彻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应征入伍学生学费减免补偿制度的同时,学校配套实行专业助学金制度,建有完善的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并积极联系企业对困难学生进行社会资助。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后向学校提出申请资助,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八章  其它

第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学费标准通过各省(区、市)级招生机构公布。

第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等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国家、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作相应修订。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邮编:033001

联系电话:0358-2274236(传真)

 0358-8249991  0358-8249992

监督电话:0358-2274212

学校网址:http://www.ll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jyc.llu.edu.cn/zssy/sy.htm

电子信箱:llxyzsjy@llu.edu.cn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吕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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