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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学院历年各省录取分数线_运城学院招生政策

更新时间:2022-10-10 11:31:57作者:会知网


运城学院各省高考录取分数线公布,考生可点击下方链接查看运城学院各省历年录取分数线。

运城学院2022年各省最低录取分数线汇总

运城学院2020年各省各批次录取进度及录取分数统计表

运城学院2018年各省各批次录取分数统计表

运城学院2017年各省各批次录取分数统计表

运城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有关要求,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证运城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运城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运城学院

学校代码:10123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通知书签发人:岳澎,职务:校长

学校校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复旦西街1155号

学校网址:http://www.yc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www.ycu.edu.cn/zhaosheng/

邮 箱:ycxyzs@ycu.edu.cn

信访邮箱:jjjcs@ycu.edu.cn

联系电话:0359-2090807、0359-2090661、0359-2090662

邮政编码:044000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运城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拟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招生工作重大事宜。运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教务处(招生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运城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运城学院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七条 招生计划分配总体思路:以需求为导向,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学校“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合理调整招生规模,科学分配招生计划。

第八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一)按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30名。

(二)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等问题。

(三)预留计划的使用要经过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并经招生委员会主任签字,做到每个计划使用都备案可查。预留计划一律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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