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会知网—教育招生考试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_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政策

更新时间:2022-08-12 11:51:33作者:会知网


哈尔滨师范大学各省录取分数线公布,考生可点击下方链接查看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情况。

点击查看: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

哈尔滨师范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哈尔滨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哈尔滨师范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哈尔滨师范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231

第六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哈尔滨师范大学

第九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松北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江南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并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及对学校招生政策的发布与解读。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2022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2022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及其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黑龙江省教育厅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2022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并根据生源情况对调档比例作适度调整。

第十七条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考生,调剂录取到其它专业;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作退档处理。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

1.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进档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分数相同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分数相同考生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2.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选考(测)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选考(测)科目要求信息为准。

3.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及省统考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分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考生,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2.表演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艺术类投档控制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中,按照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时,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3.录音艺术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艺术类投档控制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区分艺术文、理)与专业课成绩折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也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4.其它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投档控制分数线,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投档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时,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体育类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时,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