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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2-09-23 22:39:14作者:会知网


八、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初试科目详见《湖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九、资格审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持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并缴纳复试费:

①本人《准考证》;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十、复试

(一)学校自主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培养单位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时间一般在2023年3月中下旬,复试办法将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三)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申请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招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与学籍。

十二、体检

体检统一安排在新生开学报到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艺术、法律(非法学)、工程类、建筑学、城市规划和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其余专业类型基本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十四、学费与奖助

(一)学费标准: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为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二)研究生奖助

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等,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提供给研究生,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十五、其他事项

(一)《湖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考试招生人数,不含推免生人数。考试招生人数将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实际录取的推免生人数而有所变动(增加或减少)。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实行自愿申请制,学校根据现有的宿舍资源,在一定范围内提供房源给新生选择;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三)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且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如违反规定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情况,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人员须全程予以回避。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我校研招办反映。

(五)若202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edu.cn/)和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nu_gra_edu_cn),请考生密切关注。

十六、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12室

联系电话:0731-88822856

电子邮箱:yzb@hnu.edu.cn

各院系联系方式详见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首页《学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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