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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政策办法

更新时间:2022-11-08 00:04:01作者:会知网


(二)考试组织及管理

1.高职分类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和相关高校分别组织实施。

普高类的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综合理论测试、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专业技能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点牵头具体组织实施。其他类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测试方案须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各相关高校要由校领导牵头,协调安排学校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职业技能测试由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的普通高校将其方案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自行组织实施。

高职专项类职业技能测试由经批准开展高职专项类招生的高职院校将其考试方案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自行组织实施。

2.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由高校自行组织测试的试题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题纸、答题卡,下同)在成绩发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3.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相关高校要高度重视高职分类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试题管理、组织实施、信息管理、违纪作弊处理、报告制度等要求按市教育考试院制订的《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细则》执行。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范围进一步扩大。凡出现失(泄)密事件,均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六、评卷及成绩公布

(一)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统一考试科目评卷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采取网上评卷方式进行。

(二)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查询成绩。具体查询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三)考生对成绩有疑义的可申请成绩复核,市教育考试院应制订考生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并告知考生。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其他类职业技能成绩、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高职专项类职业技能成绩成绩复核办法由有关普通高校制定公布,并及时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

七、划线

市教委根据2023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因素按不同招生类型划定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通过媒体和相关网站公布。

(一)普高类:

普通类,按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总成绩,分别划定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高职专科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按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总成绩划定高职专科批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划定高职专科批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中职类:

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按专业科类,分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两个层次,分别划定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最低控制线。其中,其他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其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高职院校划定。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分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分别划定文化素质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由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的普通高校自行划定。

(三)高职专项类:

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由经批准开展高职专项类招生的高职院校自行划定。

八、志愿填报

(一)填报对象

1.普高类:限在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中选择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普通类考生填报。

2.中职类:

(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限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中的高职对口类(其他类考生除外)考生填报。其他类考生无需填报志愿。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考生无需填报志愿。

3.高职专项类:考生无需填报志愿。

(二)填报方式

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三)志愿设置

1.普高类:设专本贯通批和高职专科批(含艺术类)两个批次。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专本贯通批设置30个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

2.中职类:

(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除其他类外,按科类分别设置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本科批设置30个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其他类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招生院校即为其院校志愿,不再单设志愿。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不设志愿。

3.高职专项类:考生在其报名时填报的招生院校即为其院校志愿,不再单设志愿。

(四)填报要求

1.报名参加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的考生须根据自己参考的职业技能测试专业科类严格遵循对应关系报考高等院校相应专业,未按规定要求填报的志愿为无效志愿。即考生填报专业(包括本科、专科层次专业)须与报考类别相同,不能跨类选择填报。

2.考生根据意愿自主填报志愿。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考生职业规划的指导,积极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指导和咨询。严禁违背考生个人意愿,代替考生、要挟考生或诱导考生填报志愿等侵犯考生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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