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报名官网入口:http//cet.bm.neea.edu.cn
更新时间:2022-10-29 15:51:08作者:会知网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五十条 学校学费收取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执行。
1.学费标准:
本科专业:文史类、财经类、管理类专业4590元/生·学年;理工类、外语类、体育类专业519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专科(高职)专业:普通类(非艺术类)专业5250/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2.学校与韩国光州大学合作的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学费33000元/生·学年。
3.住宿费:
校本部及韩东校区650-1600元/生·学年;潮州师范分院600元/生·学年;“四年制(“4+0”、“2+2”)本科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试点专业,学生在对应高职院校学习期间,住宿费按该校标准执行。入学后按实际住宿情况结算。
上述收费项目及金额为上年度物价标准,如遇学费调整,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五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另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新生专项资助、社会资助等资助项目在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先办理注册,入校后再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经核实认定后给予新生专项资助。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五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8-2525449
传 真:0768-2525449
电子邮箱:hs_zsb@hstc.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hstc.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hstc.edu.cn
第五十三条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学校招生工作。
监督电话:0768-2523139
电子邮箱:hs_jwb@hstc.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2年夏季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由韩山师范学院授权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