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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s://zhpd.bfsu.edu.cn/aeeaps)

时间:2024-03-16 19:40:32作者:会知网


十一、录取规则

1.录取程序开始后,由各省级招办将符合我校规定条件并且报考我校的入选考生进行投档。

2.我校依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依次录取能力测试外语口试、能力测试中文面试成绩高的考生。

3.未被录取者,不影响考生第一批次及后续批次的录取。

4.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十二、监督机制

1.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能力测试过程将全程录像。

2.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命题与考试管理暂行规定》,考生可在综合评价招生初审、能力测试结果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复核仅限于考生本人的成绩(结果),对于申请复核他人成绩(结果)的,不予受理。

3.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4.初审通过名单、入围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http://joinus.bfsu.edu.cn)。

5.综合评价招生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考生应如实填报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对考生成绩、排名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在高校考试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报考生所在省考试院处理。

十三、其他

1.考生被录取后,可根据相关通知要求选拔进入北外多语种国际传播实验班(与新华社合作)、21世纪马克思主义国际传播人才培养项目班、外语专业复合型多语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北外全球治理卓越本科生平台、暑期国际小学期等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在校期间,学生也可以参加荣誉学士学位课程、辅修专业和涉外法治、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国际传播、外交与外事、国际经济与贸易、区域国别学、外语教育等系列辅修微专业的学习

2.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能力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3.我校未组织任何有关综合评价招生的培训,也未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开展综合评价招生的培训和报名等工作。综合评价招生的有关信息均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四、本招生简章经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的政策及工作要求,本简章将做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东院行政楼208A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电话:010-88816254.88816481

电子邮箱:bwzsb@bfs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joinus.bfsu.edu.cn

附件: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

附件【附件1 北京外国语大学多语种国际传播实验班简介.docx】已下载370次

附件【附件2 21世纪马克思主义国际传播人才培养项目简介.docx】已下载290次

附件【附件3 外语专业复合型多语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简介.docx】已下载316次

附件【附件4 全球治理卓越本科生平台简介.docx】已下载280次

附件【附件5 北京外国语大学暑期国际小学期简介.docx】已下载263次

附件【附件6 贫困考生资助申请表.doc】已下载14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