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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_四川农业大学招生政策

更新时间:2022-09-10 13:02:50作者:会知网


第九条:我校在招生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学生报考,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尚有部分预留计划,招生录取过程中向生源较富余的省(市、自治区)投放。

第十一条:报考我校的学生,经录取进入学校后,结合学校实际,学校为学生提供调整专业(校区内)及辅修学士学位的机会,调整专业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根据《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2022年我校在四川省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和高校专项。

第十三条:四川农业大学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麦考瑞大学合作实施“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项目录取的学生培养按照上级和“四川农业大学2022年‘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澳‘2+2’双学位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四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我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在各省(市、自治区)统一编印的《招生计划汇编》公布。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1200元。

第十五条:我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单项奖等奖励,合计每年6000余万元,其中,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20000元/生、优秀学生标兵20000元/生、优秀学生标兵提名奖5000元/生、优秀学生奖学金5000元/生、社会捐资奖(助)学金1000-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生。2022年,国家主要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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