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gzzs.jyt.henan.gov.cn
更新时间:2023-07-01 17:45:39作者:会知网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市区和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渭南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开通咨询电话等途径,为考生和家长释疑解惑。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等工作。严禁任何不切合实际的虚假宣传和对政策断章取义的乱宣传。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到初中学校进行各种招生宣传活动。
(二)健全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县市区教育局及招生机构在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严禁学校对考生及家长承诺提前录取或进行不实宣传行为;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用借读、试读、跟班随读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生源或信息泄漏,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或教师干预、干涉学生志愿填报;严禁中介机构或不法人员以各种名义介入招生工作;严禁学校向学生或家长收取录取保证金;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任何学校不得自行招录学生,新生录取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否则不予建立学籍。任何学校不得私自接收自行流动的学生。新生一旦录取,高中学校之间不得借读。
没有生物、地理考试成绩的考生,一律不得被录入渭南市内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凡我市户籍在外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应在被当地高中录取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跨区域转学到我市同类同层次学校就读。民办学校录取市内县域外的毕业生,必须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坚持依法治招,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违规乱招生行为,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相关违规责任人,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给予严肃处理;对招生工作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普通高中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民办学校招生行为进行严格管理,随机督查,落实监管责任。市上将对公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进行随机暗访和专项督查,一经查实存在违规招生行为,对于县市区教育局未全面维护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严肃追究监管责任;对于校长,要一查到底,严肃问责,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对于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制申报评优树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黄牌提醒或直接摘牌等措施;对于违规情节较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将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学校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的,将依规依纪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