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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政策百问百答(2024版)

时间:2024-04-26 09:43:26作者:会知网


41.录取时,体育类都划定哪些分数线,分数线是怎么划定的?

答:体育类划定一段线、二段线2条分数线。具体划线办法为:在体育类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划线。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办法计算。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体育类一段线;按照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体育类二段线。

42.普通类、体育类一段线上考生都能被本科录取吗?

答:普通类和体育类的一段线是分别按照普通类和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与生源比1:1.2的比例划定的。达到一段线的考生具备填报常规批首次志愿的资格。我省普通类和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位次)优先的原则投档录取。在一段线内,如果填报志愿合理,高分考生的录取几率就比较大。但是,因为总体生源比计划多出20%,达到一段线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被本科录取。部分分数(位次)较低的考生未录取是一种正常结果,他们可以继续参加第2次、第3次志愿填报,选择相应的专业和学校。

按照1:1.2的比例划定一段线的理由是,我省实行的是“专业(专业类)+学校”的志愿填报模式,不同专业(专业类)的选科要求不一样,其对应的生源数量也不一样。如果划线比例过低,会使部分专业(专业类)因为生源不足造成首次志愿完不成计划的情况。我省经过多轮次数据模拟和科学测算,证明按照1:1.2的比例可以较好地实现各专业(专业类)计划与生源的匹配。从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以来实际录取情况看,我省首次志愿专业(专业类)的满足率均达到99.9%以上,保证了所有专业(专业类)都取得较好的录取结果。

43.为什么普通类、体育类实施分段划线,不再划定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答:实施分段划线、不再划定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一是“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下,无法简单地面向所有专业(专业类)统一划定一条本科线和专科线。往年以学校为志愿填报单位时,录取也以学校为单位,一个学校只有文理类各一条录取线。改革后,采取“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方式,投档时以专业为投档单位,会产生多条专业录取线,一条本科或专科分数线将很难涵盖所有的专业录取线。故不采用“一刀切”方式划定一条本科和专科线,而是通过分段方式,柔性地将考生划分为两部分,淡化本专科批次界限,给考生更多的选择空间,增加考生的选择权,也可以更好地保证选报人数较少的专业顺利完成招生计划。

二是确保有序投档录取。分为两段线,让一段线和二段线的考生依次填报志愿,一段线考生首先填报本科志愿,即使第一次没有被本科录取也可继续填报剩余本科计划,一定程度上避免较高分数的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当而落差太大,同时也可避免高水平大学专业间分差过大。

三是创造条件逐步减少录取批次。这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导向之一。由截然分开的本科批、专科批,到淡化本专科界限的段线划分,为适当减少录取批次提供经验探索。

44.什么是高校招生章程?

答:高校招生章程是由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并经其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后,才可向社会公开发布且不得擅自更改、必须严格执行的有关高校招生信息的主要载体和重要依据。

招生章程具有很强的规范作用,既是对高校的一种约束,也为考生创造了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考生在2024年正式填报志愿时,必须仔细查阅所有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精准了解各院校专业对体检、外语语种、外语口试、综合素质评价、单科成绩等要求。

特别提醒:院校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的信息最为完备,考生初步确定报考院校后,一定要认真仔细阅读。部分高校在编报招生来源计划时,对招生专业的投档限制条件(性别、文化课总分、单科成绩、民族、外语语种、合格生源名单等)、院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退档条件(身高、体重、视力、辨色力等)、附加信息(校区、合作单位等)进行了备注说明,我省在公布招生计划时也一并予以公布。但仍有可能无法涵盖院校招生要求的全部信息,请考生务必仔细查阅高校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

45.高校招生章程包含哪些内容?

答:高校招生章程通常包括以下内容: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对考生加分成绩的使用、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及专业调剂录取办法等),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46.什么是独立学院?

答:独立学院是普通高校(申请者)与社会力量(合作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和其他有合作能力的机构)依据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合作举办,报经教育部批准后,依托高校本部师资优势而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学生毕业后颁发独立学院文凭。

47.我省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的报考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省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均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实施,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考生还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因此考生需选择春季高考报名。

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实施,报考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需选择夏季高考报名。

48.2024年在我省开展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的高校有哪些?

答: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11所高校,2024年在我省开展本科综合评价招生。

49.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考生需通过我省夏季高考报名,还须符合报考高校的报名条件要求,高校报名条件要求需查看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50.本科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录取的程序是什么?

答:考生首先需要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根据高校的报名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后,学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及考生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完成初审,确定进入高校测试的考生名单;高校组织测试,高校测试安排在夏季高考后进行。高校测试完成后,高校确定最终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在我省普通类提前批填报综合评价招生高校志愿,高校依据综合成绩进行录取。

51.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综合成绩是怎样确定的?

答:我省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综合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含语文、数学、外语)成绩、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高校考核成绩(含笔试、面试)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其中夏季高考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50%)。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52.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如何填报志愿和录取?

答: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在普通类提前批,考生需根据自身取得的试点高校入围资格情况进行志愿填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试点高校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志愿及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试点高校一次性全部投档,由试点高校根据相关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我省普通类一段线。

53.考生能否报考多个高校的本科综合评价招生?

答:在网上报名时,考生可报名多个高校的本科综合评价招生,但不同学校的高校测试时间可能存在冲突,且即使获得多个高校的入围资格,进行志愿填报时也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填报。

54.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发挥什么作用?

答:高校招生中,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权在高校。在本科综合评价招生中,作为报考条件和初次遴选的重要依据之一;在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中,高校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选拔录取参考,纳入到综合评价内容;在统一高考招生中,高校可事先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55.强基计划的人才选拔定位是什么?

答:强基计划指导思想和原则是服务国家战略,着力选拔一批对基础研究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选拔主体是高考成绩优异的学生和少数在某个领域具有突出才能的人才。

56.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有哪些?

答:强基计划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力学、基础医学、育种、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高校会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合理安排招生专业,并建立学科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形势要求和招生情况,适时调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加强本硕博衔接培养,更好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57.强基计划试点院校范围有哪些?

答:强基计划目前在部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范围内开展试点。试点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39所高校。

58.强基计划在人才培养上有什么新举措?

答:强基计划将积极探索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一是单独制定培养方案。高校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可单独编班,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培养。建立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相关学科之外的专业就读。二是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对学业优秀的学生,高校可在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探索建立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三是推进科教协同育人。鼓励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吸纳这些学生参与项目研究,探索建立结合重大科研任务开展人才培养机制。四是强化质量保障。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对进入强基计划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查、科学分流。建立在校生、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招生和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

59.强基计划报考流程是什么?

答:每年约3月底至4月,高校公布强基计划招生简章,考生进行网上报名。6月份,考生参加我省夏季高考。高考后,高校确定参加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组织考核,在我省提前批录取前确定录取名单。

60.强基计划的录取方式是怎样的?

答:强基计划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多维度考核评价考生的招生模式。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是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高校考核成绩进行录取。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和高校考核后,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二是对于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校制定破格入围高校考核的条件和破格录取的办法、标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后,由高校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严格考核,达到录取标准的,经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核准后予以破格录取。破格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我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具体的录取方式,考生须查看报考高校的强基计划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