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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医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_济宁医学院招生政策

更新时间:2022-08-27 15:30:08作者:会知网


济宁医学院各省录取分数线公布,考生可点击下方链接查看济宁医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情况。

点击查看:济宁医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济宁医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障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医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程序、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宁医学院,学校代码:10443。

第五条 学校校址:

太白湖校区: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33号。

日照校区: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学苑路669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

第九条 教务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同意执行各省级招办有关加分或增加分数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在同一投档单位内,以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成绩相同时,参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同分投档的排序规则安排专业。当考生所报专业已满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提档后不退档;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籍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结果查询请登陆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学校以邮寄录取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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