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会知网—教育招生考试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营口理工学院高考录取分数线、专业学费及招生政策

更新时间:2022-10-16 19:17:37作者:会知网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如学费进行调整,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各专业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12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依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要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本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本校设立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本校优先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校长助学金:3000元。

学校奖学金分综合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本校2022年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本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本校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其它省(区)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本校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提档与分专业时均执行各省级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其他省(区)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个检索和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系列志愿,第一志愿额满,逐次检索其第二、第三志愿及后续志愿。

在进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投档分数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或首选历史学科类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工类或首选物理学科类的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6.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417-3555556,3555550

传    真:0417-3555550

网    站:http://www.yku.edu.cn/zsxxw/wzsy.htm

电子邮箱:yklgzjc@yku.edu.cn

通讯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博文路46号

邮政编码:1150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