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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31 09:56:50作者:会知网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对个别职位体检有关项目有具体要求的,详见职位表或者报考指南中的有关信息。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缴纳。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暂缓体检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察还要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录用人选的重要依据。
在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因考察对象主动放弃资格或考察结果不合格所形成的空缺,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本次招考区分职位层级,结合地域分布,对职位资格条件相同相近的职位计划进行了合并。考试考察程序结束后,由相应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安排报考合并职位考察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具体录用职位。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情况在本次招考专题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以各市和省直部门为单位,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发布之后不再进行空缺职位的人员递补。
八、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予以录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档案转接等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本次新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有5年服务期。职位表中其他注有具体服务期限规定的职位按其规定执行。
九、重要提示
1.本公告所附《报考指南》的具体阐释与公告文本内容有同等效力。职位设置、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招考部门负责解释。
2.本次招考的公告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陕西先锋网、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不要通过上述网站之外的其他网站以跳转方式进入报名系统,防止造成个人信息泄 露,影响正常报名。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安排以本次招考专题网页公告为准,在笔试环节后留意相关网站的考录信息。
3.本次考试的职位专业名称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审核。
4.报考者向同一职位提交3次报名信息,经审查均未通过的,不能再次报考该职位。
5.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6.本次考试只指定考试大纲,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有关陕西省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
7.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点击下载)
8.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