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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工学院高考录取分数线、专业学费及招生政策

更新时间:2022-10-16 19:23:44作者:会知网


第二章 学费标准

第五条   本科学费标准

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应用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物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轻化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物流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信息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药物制剂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生物制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智能装备与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学费待定;

化学测量学与技术专业学费待定;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学费待定;

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待定;

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待定。

第六条  高职学费标准

石油炼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航空油料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航空地面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现代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应用韩语专业学费待定。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我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了校内奖学金、困难补助、企业奖学金。

第九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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