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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_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招生政策

更新时间:2022-08-30 22:45:48作者:会知网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招生专业收费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二十四条 学校构建了“奖、贷、勤、助、补、减”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予以资助。学校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之外,还设有陶铸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黄克瀛奖学金、“中国航天科工航天凯天环保创新学子”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

第二十五条 新生须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对复查(复测、复检)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概况、专业介绍、学籍注册与学位发放、收费标准等信息以当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班戈学院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任何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0731-85623099、85623098,招生网:https://zs.csuft.edu.cn,招生微信公众号:csfuzsb,招生微信小程序: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招生。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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