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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医学院历年各省录取分数线_承德医学院招生政策

更新时间:2022-10-07 14:25:12作者:会知网


7.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8.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上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9.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报考医学专业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以下情况不宜录取:①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②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③双耳听力范围在3米以内;④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有色弱、色盲者不予录取。

10.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性质、特点,左利手(即左撇子)的考生不建议报考口腔医学专业。

1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经复查不符合要求者,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2.学费: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按省物价部门最新批复标准执行。

13.根据专业认证标准和国家政策要求,我校从2008年开始,陆续在医学类本科专业中推行医教协同、校院合作的高年级理论教学模式。

14.奖助学措施: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设有学生奖学金制度,建立了完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含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资助政策)。

15.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314-2291131   0314-2290576(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cdm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dmc.edu.cn/

电子邮箱:cdyxyzsb@163.com

纪检监督:承德医学院纪委监察室电话:0314-2291103(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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