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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28 14:09:18作者:会知网
福建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考试科目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1”为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2”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在报名时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全国统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于6月7日至9日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
考试日期 |
上午 |
下午 |
6月7日 |
语文 (9:00-11:30) |
数学 (15:00-17:00) |
6月8日 |
物理/历史 (9:00-10:15) |
外语(含听力测试) (15:00-17:00) |
6月9日 |
化学(8:30-9:45) 地理(11:00-12:15) |
思想政治(14:30-15:45) 生物学(17:00-18:15) |
注:外语听力测试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考生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成绩采用原始分计入;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成绩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赋分办法》转换后计入,只公布转换后的赋分成绩,不公布原始成绩。如有政策性加分,则一并计入高考总成绩。
全国统考科目中外语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报考高校外语专业,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外语口试试题的命制,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外语口试的实施。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第。相关工作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23〕30号)执行。
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省级专业统考。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相关工作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23〕16号)执行。体育类省级专业统考相关工作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23〕17号)执行。
考生须于6月3日-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若有效《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下同)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须加盖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章),并提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名)《考生须知》(须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为减少人员聚集,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统一代领本校应届毕业班学生《准考证》,并组织办理相关手续。6月6日前,考点合理安排考生错峰、有序熟悉考场,接受考风考纪和诚信考试教育,并参加外语听力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