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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_西南大学招生政策

更新时间:2022-09-22 21:23:16作者:会知网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三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要求,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其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第三十七条 公费师范生入学前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入学前须签订《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入学前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

第七章  收费和资助

第三十八条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3700-55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学年4500元/年、三四学年10500元/年,运动训练专业8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少数民族预科37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在西南大学就读期间28000-5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专业在西南大学就读期间5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机构专业在外方高校就读期间,按相关合作高校学费标准向外方合作高校缴纳学费;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各项收费标准最终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三十九条 学校构建了完整的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元化、全方位、全过程的奖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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