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会知网—教育招生考试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东华大学2024年高考招生政策_历年录取分数线汇总

时间:2024-05-24 22:50:12作者:会知网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上海市发改委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国家或上海市关于收费政策调整的,按新的政策执行。

1. 学费标准

(1)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3000元。

(2)文科类学费标准为6500元/生*学年,理工类学费标准为7000元/生*学年。“双一流”建设学科纺织类、功能材料、服装设计与工程、材料类学费7700元/生*学年。文科类包括: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理工类包括:理学、工学。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专业和环境设计(中英合作)专业按照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4)理科试验班(类)专业学费7000元/生*学年。专业分流后,学生按所学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年学费。

2. 住宿费标准

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200元。

第二十二条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确立了“经济保障、发展支持、价值引领”的资助育人工作理念,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每年投入约两亿元的资助经费,覆盖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切实解决学生经济困难的同时,积极引导学生立足“自强不息,仁爱共济”的校园慈善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十三条 学校旭日工商管理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人文学院、上海国际时尚创意学院学生就读延安路校区;其他学院学生就读松江校区。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东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东华大学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延安路校区,邮编200051)

招生咨询电话:021-62379160

学校网址:https://www.dhu.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zs.dh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1-67792259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章程自本章程发布之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