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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布2024年中考中招通知 全面取消跨市招生

时间:2024-05-25 22:17:05作者:会知网


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普协调发展,科学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将优质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向办学质量、育人效果提升明显的薄弱初中倾斜,定向招生计划不得跨区域分配。

具备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小语种等特殊类型招生可在设区市范围招生,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计划总数的5%,全国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地区足球特长生招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各类“国际班”的境外课程、招生计划、收费许可等须报省教育厅备案,招生纳入统一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按照《陕西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各市要按照省级有关文件规定,切实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并为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便利。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军人子女、公安子女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各市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生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切实加强招生全过程监管,建立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公布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现的违规招生行为以及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违规宣传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取消各类评优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下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省教育厅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抽查,对发现的跨市及市域内违规跨区域招生的学校,视情况予以通报、撤销省级示范学校和省级标准化学校称号,撤销后两年内不得申请创建评估。对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主管部门追究相应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按干部隶属关系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有市内跨区域招生需求的地市原则上要将市内跨区域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分配到若干个初中学校,有效防止“掐尖”招生。相关工作方案要在5月27日前报省教育厅,待省教育厅核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核准的一律视为违规招生。

严格落实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及招生计划省级备案制度,通过审查后方可正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