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gzzs.jyt.henan.gov.cn
时间:2024-05-24 20:48:48作者:会知网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按学分计收学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构成,具体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收费政策文件执行。其中,学分学费按实际修读学分计收,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
根据山东省收费文件,结合专业培养方案,我校各本科专业学费一般约为5280-792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约为10560元/年;软件学院、集成电路学院为国家示范性学院,根据相关政策,学费约为12000元/年。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800-1200元/年。
如国家或山东省收费政策变化,学校将依据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山东大学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并设有各类奖助学金,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山东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山东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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