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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师范学院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_淮阴师范学院招生政策

更新时间:2022-10-29 14:42:36作者:会知网


第五章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收取学费,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

(一)文科类专业5200元;

(二)理科类专业5500元;

(三)工科类专业5800元;

(四)艺术类专业6800元;

(五)体育类专业5300元;

(六)中外合作专业待定。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500-1500元(依据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苏价费〔2004〕365号、苏财综〔2004〕122号,苏价费〔2006〕185号、苏财综〔2006〕35号等文件)。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以奖学金为激励方式,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为基本帮困渠道,勤工助学为重要手段,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为辅助途径,医疗保险为有效补充(简称“奖、助、贷、勤、补、减、保”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的“八位一体”的多元化、全方位、全过程的混合式资助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奖、助学金对学生的激励、引导作用,全面服务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讯地址为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西路111号,邮政编码223300;招生咨询电话0517-83526789.招生传真电话0517-83526555.招生监督电话0517-83525860;招生电子邮箱zsb@hytc.edu.cn;本科生招生网http://zb.hytc.edu.cn。

第六章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对于其他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招生网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淮阴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淮阴师范学院

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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