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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_商丘师范学院招生政策

更新时间:2022-08-28 12:04:04作者:会知网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均按[(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排序;计算公式为:投档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333。若投档排序成绩相同按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依次排序。若相关省(市、区)招生部门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规定,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折合总分(总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定向招生、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录取办法按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原则上同意各省(市、区)教育厅、考试院或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未能取得应届毕业资格的专升本考生等其他情况)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以上录取原则如有变化,以河南省教育厅最终审核批准公布的为准。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

商丘师范学院2022年各专业学费详见专业信息表。

住宿费:八人间为6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四人间为1000元/生·年收费。

第二十三条 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设置情况

我校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等奖励层次。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国家奖学金每人每次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次5000元。

2、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分为每人每次2600元、3300元、4000元三个档次。

3、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旨在奖励在学习、科研、创新创业、文体、公益活动、学生干部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奖金数额为每人每次1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12000元。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商丘师范学院没有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为商丘师范学院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0370—3057991、3057992、3057995、3057996、3057997、3055766、3055767、3055768、3055769

传真:0370—3057839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haoban.sqnu.edu.cn

纪委监督电话:0370-3057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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