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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3-01-29 16:48:46作者:会知网


三、艺术类专业招考情况

1.招生计划情况

烟台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注:(1)各专业使用生源省份相应科类统考成绩;

(2)两表所列计划为拟招计划,最终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报名及考试

(1)报名条件

①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条件;

②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③考生所在省份实行艺术类专业统考的,须相应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④在艺术文理分科省份仅招收艺术文(或艺术历史类)考生,其他省份按相应艺术类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2)考试安排

艺术类专业统考由各生源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文件规定。

(2)按照各生源省份相应批次规定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3)录取

山东省: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4)音乐类专业须符合我校各招生专业方向规定的具体要求。

四、注意事项

1.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核批的执行。

2.被录取者,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须按有关规定组织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本简章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005

咨询电话:(0535)6902653

学校网址:https://www.yt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bkzs.ytu.edu.cn